|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、《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(轮岗)实施办法》和水利厅《关于厅公务员轮岗的原则意见》(粤水党 [2008]27号),因工作需要,经厅党组研究,决定: 卓汉东同志任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(正处级)兼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; 温伟强同志任厅纪检组副组长(正处级)兼厅直属机关纪委书记、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; 黄真常同志为厅工会副主席候选人(正处级),负责厅工会工作,免去其担任的厅纪检组副组长及兼任的厅直属机关纪委书记、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职务; 张辉同志调任厅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(副处级),免去其省西江流域管理局副处级干部职务。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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